济南“单一窗口”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申报成功!

发布时间:2020-09-04    来源:本网站


海关总署发布第92号公告将试点扩大到济南、青岛等12个直属海关,并于9月1日起实施。济南市商务局、泉城海关及机场海关响应国家支持“跨境电商B2B出口”业务的最新政策,联合推进济南海关“跨境电商B2B出口”各项工作稳步前进。

在泉城海关、机场海关和商务局各领导的共同努力以及大力支持下,我司于9月1日凌晨成功操作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(9710)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(9810)报关单模式的申报,共申报4票报关单,直接放行3票,查验1票,查验后货物正常出货。

系统申报


海关查验、放行


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启动后,我司也将积极开展“跨境电商B2B出口”相关业务,为各出口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清关服务。期待与各电商企业成为合作伙伴,咨询电话:0531-82081753。